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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汽车视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9: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新闻分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汽车视角”

  新华社记者 南辰

  在北京的出租车上与司机聊些两会的话题总会让人有些“意外”的收获。几天前,记者与一位“的哥”在车上闲聊时,这位师傅快言快语地说道:“和谐社会?在我们看,就是
份钱别定那么黑,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份钱给我们免掉!”

  与专家学者和两会代表、委员们对和谐社会在宏观、学术层面上的探讨截然不同,一位普通“的哥”对和谐社会的理解显然既简单又微观。但平心而论,普通百姓对和谐社会的这种直白、具体的理解和渴求,却又是实实在在构成和谐社会的基石。

  在记者看来,这位“的哥”的渴望其实也仅仅是构成汽车社会和谐要素的一小部分。由于近几年,我国汽车尤其是私家车保有量持续高速猛增,汽车与人们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当我们探讨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已经不能将我们的社会与汽车割裂开。毫不夸张地说,汽车社会的和谐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度,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汽车视角”。

  拿刚刚过去的2004年来说,无论是“南二环奥拓撞人案”引发的“机动车负全责”大讨论,还是引发消费者广泛质疑的“人保车险免赔风波”,汽车社会一次又一次的阵痛都折射出了和谐要素的欠缺。

  专家预计,我国汽车需求量有可能在2005年达到590万辆,到2010年将超过1000万辆,2020年将有望达到1700万辆。反思近期我国汽车社会遭遇的一次次不和谐阵痛,凸显出的是,我国虽然已经从汽车保有量上快速迈过了汽车社会的门槛,但在配套法律法规、工作方法、思维意识等很多方面,我们却依然站在汽车社会的门槛之外。这种“汽车视角”的欠缺,造成了汽车与人的不和谐、汽车与法规的不和谐、汽车与社会的不和谐、汽车与环境的不和谐、汽车与能源的不和谐、汽车与道路和停车场的不和谐、汽车与城市规划的不和谐等等。

  例如,随着“3·15”临近,可以预计即将被放大的一个不和谐就是汽车消费者的维权问题。由于汽车三包法规的长期缺位,我国汽车消费者应有的正当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很多消费者投诉无门,与厂家的关系剑拔弩张,甚至不惜用砸车这样的“极端手段”引起媒体的关注,这种不和谐完全是因为汽车社会的配套法规不健全逼出来的,对此,管理者和厂家都应当自我反省。

  再拿一拖再拖,至今仍在“择机出台”的燃油税来说,这项各方翘首企盼的改革无疑非常有利于汽车与能源的和谐、汽车与环境的和谐。但是久拖之下,国际油价一路飚升,哪里去寻降的空间;同时,国内汽车保有量疯狂增长,“时机”在何处?

  记者认为,汽车社会的和谐是全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汽车社会的和谐急需全面发挥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如果说以前国家在这方面的调控集中在汽车生产领域,例如制定新的汽车产业政策、《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等等,那么未来,这种引导和调控必须更多地渗透到汽车的使用、消费和流通领域。伴随汽车保有量的高速膨胀,我们对未来汽车社会的种种不和谐应当未雨绸缪、超前调节,绝不能消极等待、被动调节。(完)(责任编辑:张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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