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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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21: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曾利明)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今天在此间闭幕的全国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上透露:今年将有条件地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范围。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六十周岁以后,由政府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六百元人民币的奖励扶助金。具体发放
经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建议,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此项制度去年开始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等西部五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九个中部省份的九个地区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并受到热烈欢迎,取得良好效果。 有关专家称,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显示了中国计生政策开始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转变,其最大好处是帮助许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了晚年的后顾之忧,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能够真正得到实惠,有利于通过利益导向机制解决好“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