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升空伞高举霸王条款 游客掉进湖中索赔免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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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7: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请看这样的《游客须知》:升空后,游客掉进湖中,赔偿一律免谈,免不免费还要看气温! 赔偿?没门!《游客须知》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气温在30℃以下,游客掉进水中,只能免收升空游玩费,赔偿免谈! 昨日,何先生打来电话,称其在东湖玩“升空伞”,掉入湖中后找老板索赔,结果对方如此答复。 何先生气愤地说,当天下午3时许,他一家人开车到东湖磨山游玩,他看到湖中心有一项休闲活动,就是以快艇为动力,拖着系在“升空伞”上的游客升空,观看湖光山色。他觉得很有趣,便“飞”上了天空,哪知中途他却“扑通”一声跌进湖里,上下透湿,冻得瑟瑟发抖。 上岸后,他们找老板讨说法,对方却让他们看《游客须知》。只见上面这样写道:“当气温在30度以上,如遇天气和风向突变,或船机器故障,未能降在平台上而降入水中,应正常交费;气温在30度以下,落入水中免费。” 经营该项目的老板说,游戏都有规则,何先生落入水中是因为天气原因,所以按游戏规则来办,不收费,但也不赔。 《游客须知》上的说法站得住脚吗?省消委315网站的余站长说,商家所定的相关条款,必须不违反消费者权益,否则无效。“升空伞”项目的老板有保证游客人身安全的责任,而他定下的所谓“游戏规则”,明显不利于消费者,属于“霸王条款”,何先生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到法院起诉。(记者 陈媛佟 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