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国债案惊动最高法院 湖北法官三赴上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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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7: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一起国债纠纷案惊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法官三赴上海调查取证,成功执行回国有资产近亿元。前日,清江水电公司(现合并组建为省能源集团公司)满怀感激,将锦旗送进了省高院大门。 2003年8月,由清江水电公司控股的湖北源丰公司在闽发证券营业部购买了1.1亿元国债,并指定专人日常监管。去年5月,该国债投资出现风险苗头。随后,清江水电公司因借
执行中,协助执行单位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多次转移资金抵制执行。湖北省高院法官三赴上海、一下深圳调查取证,查询了30多家银行、电信局、物业管理公司,终于查到上海证券登记公司隐匿的一笔9900万元自有资金,并将资金划到省高院执行账户。 此后,上海证券登记公司通过人行总行、最高法院要求将资金退回。针对这一情况,省高院吴家友院长先后向省委主要领导、最高院肖扬院长汇报,最终将资金成功划到清江水电公司账户。 据悉,全国同类案件执行成功的仅此一家。(记者 雷宇 通讯员 陈群安 实习生 李偲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