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致两死囚脱逃四川南充狱警一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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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09 生活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2日记者从四川南充有关部门获悉:震惊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四川省川中监狱死囚陈三富、洪金星冲破重重关卡越狱一案牵出的民警涉嫌失职案一审有了结果:程军跃等5名狱警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近日均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刑。 2004年12月27日、28日,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熊平、陈志等5名监狱民警失职案。记者几经周折,才基本弄清5名狱警的基本情况:
庭审中,高坪区检察院指控:程军跃违反规定,将只能由民警管理使用的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的陈某(监狱犯人),致使钥匙脱管。3月28日,陈三富从陈某手中骗取了钥匙,陈三富、洪金星得以进入育新学校教室,锯断教室窗户钢条,逃之夭夭。 在法庭上,检察院指控:3月28日,十监区值班民警张跃辉、蒋永刚组织罪犯吃罢晚餐,张跃辉到监区巡查巡视,围观罪犯下棋,蒋永刚也到监区巡查巡视,导致监区大门值班室长时间脱管,罪犯陈三富在此期间趁机溜出监区大门。 检察院还指控:3月28日,八监区值班民警熊平、陈志均在值班室值班,但是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严格监控,导致罪犯洪金星溜出八监区大门。 高坪区法院审理认为:监狱领导曾多次强调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只能由民警使用,严禁交给罪犯管理,说明卷帘门系监狱要害部门。而程军跃将本该自己保管的钥匙交给罪犯管理,失职行为是存在的;张跃辉、蒋永刚、熊平、陈志在值班过程中,虽未离开岗位,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相互配合不够,监管力度不强,疏忽大意,造成两死囚脱管、失控。 合议庭认为,程军跃等5名民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监管秩序,均构成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熊平、陈志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