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表提出议案 建议将18.37亿国债改为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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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21 重庆经济报 | ||||||||
本报北京专电 国家在1998—2004年间安排给重庆的一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市政环保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共计18.37亿元的地方转贷国债资金,目前地方财政偿还压力很大。来自重庆的刘中慧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中央政府将这笔国债资金改为拨款。 据悉,18.37亿元国债资金主要涉及我市四个方面项目:
主城区滨江路工程使用地方转贷国债资金9.6亿元。南岸、江北、沙坪坝两江滨江路工程,主要通过主城区沿长江、嘉陵江两岸建设滨江路,在增强城市防洪抗灾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快速交通能力和改善了城市面貌。这些项目均没有直接收益,单是偿还银行贷款本息都十分困难。 其次,为改善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基础发展条件,我市实施了三峡库区公路工程和渝东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县城基础设施工程,国家共安排地方转贷国债资金1.28亿元。由于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贫困地区,无力偿还国债资金。 还有三峡库区环保项目使用地方转贷国债资金4.86亿元。其中包括北碚区、垫江县、黔江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等10个项目。这些项目建成使用后,日常运行费用地方都难以维持,更无力偿还国债资金。 另外,我市先后事实了重庆西部供水应急工程、区县供水工程、县城供水及重点镇基础设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共使用国家安排的地方转贷国债资金2.63亿元。目前,水费收入主要维持设施运行和日常管护,还要偿还银行贷款,要偿还地方转贷国债资金存在较大困难。(特派记者 邓全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