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费要提防十大消费“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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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45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成都3月13日专电(记者毛朝敬)“3·15”前夕,四川省成都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为确保消费安全,日常消费要特别提防十大消费“陷阱”。 1、购买二手房定金“陷阱”。二手房中介公司利用消费者法律的盲点,要求消费者交纳定金,然后以多种理由不退定金;而按照法律规定只能收取佣金,无权按照房屋价格收取购房者定金,除非有房屋产权人委托书。
2、商品促销“陷阱”。许多商家以购物打折、返券、抽奖赠礼品、免费服务等五花八门的手段促销,其中多半是精心设计的骗局。商品加价再打折,不少促销商品标价比平时还高,而购物返券则缺少实惠,活动结束时却以“最终解释权”方式不履行承诺。 3、上门推销保健品“陷阱”。一些不法经销者在小区打着“义诊咨询”等招牌,把保健品说成药品,以“免费赠送”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上当,甚至以会员制“疗养”、“旅游”等为幌子,骗取消费者信任,一旦敛足钱财,便逃之夭夭,损失无法追回。 4、旅游购珠宝“陷阱”。众多旅游团导游多与珠宝店定有暗箱操作回扣协议,珠宝店老板以老乡身份和旅客套近乎,把假劣珠宝首饰说成是优质上等品,诓称以进价卖给游客,谋取暴利,而且不给开发票,以便开脱责任。 5、家装“陷阱”。不少无装修资质的家装公司与消费者私下达成协议,一旦出现问题就突然失踪,消费者无法挽回损失;部分有资质的装修公司为赶工期,则常以缩短工时,减少工序,材料以次充好等手段牟利。同时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不规范,时常引发消费纠纷。 6、电器维修“陷阱”。部分维修店铺在未经批准,不具备任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违规经营,或其从业人员利用消费者不懂专业技术等情况,维修时故意扩大故障,收取高额费用,事后却不签维修单,规避“三包”责任。 7、购买消费卡“陷阱”。购物消费卡形式多样,不法商贩以俱乐部、会员制的形式,鼓吹高额回报、免费参加活动、出国旅游等,让消费者购买购物卡,但最终无法完成承诺,赖账不承认责任。 8、中奖“陷阱”。许多商家以“购物送大奖”等为骗术,以旧品当奖品,甚至是把损坏了的商品送给消费者。 9、农资“陷阱”。不法经营者以某著名农科研究所和大型生产厂家的名义做宣传,上门推销兜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 10、汽车维修“陷阱”。汽修零配件假冒伪劣多,有的则是翻新件,不但会增加消费者修车的次数,还造成安全隐患;汽修行业价格混乱,价格欺骗严重,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冒充特约维修点,长期欺骗消费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