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孕妇被疑偷窃遭搜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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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46 CCTV《第一时间》 | ||||||||
前两天,在广西南宁,一位怀有身孕的女士在超市购物时,竟被超市怀疑偷拿了东西而遭到搜身。 在广西聚福隆超市圆湖店,记者见到了气愤的李女士。这天,李女士来到超市购物,结完帐正准备离开时,却被堵在 超市门口的保安给拦住了。
李女士:一推到这里之后,那个保安在这里就摸我一下。 随后,这位保安把李女士带进了超市办公室,将她交给了另外两位保安。这二位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命令李女士拖衣 服。看到李女士身上确实没有未付款的商品,这才放李女士走。一肚字委屈的李女士,找到超市门口的保安理论,没想到他却 矢口否认对李女士有过不敬行为。 广西聚福隆超市圆湖店保安:我不是专门摸她肚子的哦,我走的时候,这样子走,当然不能说我摸她肚子哦,男女这 样走的话,也会碰到人的。 直到目前为止,超市方面没有向李女士表示任何歉意。 广西聚福隆超市主任马晓嘉:作为商场来说,非常无奈的一个现象就是小偷特别特别多,而且有一些小偷就是装怀孕 ,把成罐成罐的奶粉,他可以一次拿六罐出去,我们曾经抓过。 在商场有意识对一些特殊的顾客进行关注,这是有的,也是很无奈的举措,但是这也很难免会出现一些误会的事情, 但作为顾客,我觉得他应该理解我们商家 标题:搜身编后 正文:再怎么解释,商家的行为也是不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 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撇开法律不说,商家也要学会尊重消费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