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出消费警示 近40%化肥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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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1:1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新华社成都3月13日专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出2005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市场上有近40%的化肥不合格,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化肥时要注意别买到劣质肥,以免影响今年农业生产。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日发出的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说,四川省工商局日前在德阳、广元、遂宁、资阳、雅安等地抽查80个批次复混肥料、过磷酸钙,结果显示,不合格率达3
这次抽查发现化肥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总养分含量低,不合格。有效磷含量不足,被判定为劣质品。水分含量超标。 当前春耕在即,工商部门特别提请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化肥时要注意:一是购买化肥要选购大型企业或名优企业的产品。二是索要和保留购物发票,方便申诉处理。三是若发现假冒伪劣农资,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作者:毛朝敬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