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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从三个方面控制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1:32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14日电 日前,天津市政府批准颁发了《天津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拆迁困难群众,《管理办法》规定了严格控制销售价格、控制销售对象的"双控"措施。对擅自提高或不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销售价格主要从三个方面控制:首先,项目招标时就明确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
价格,并按照门栋核定。销售价格一经核定公布,销售单位不得擅自提高。

  其次,网上监控。经济适用住房一律实行网上销售,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发布相关信息、销售价格,对销售过程的价格进行即时监控。

  第三,购房人监督。购房人通过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及时便捷的了解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信息和价格,发现违反公布价格的可以随时举报,主管部门受理群众投诉后,及时调查处理。

  天津现已基本具备出售条件的有五个项目、47万平方米,将于近期陆续推出销售。项目分别坐落在丽苑居住区、华苑居住区、瑞景居住区和东丽区世纪大道附近,户型主要有两居室偏单元和一居室独单元,套均出售价格在20万元左右。(吴梅 王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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