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劣质食品危害人体健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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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6:44 深圳晚报 | ||||||||
去年安徽阜阳和全国个别地方发生了劣质奶粉害婴、假酒害人伤人、食品掺杂使假、违法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等严重侵害消费者生命和身体健康事件。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劣质食品的查处力度,与此同时,消费者协会接到食品类质量问题的咨询、投诉也呈上升趋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警惕劣质食品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一、注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要齐全。按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二、注意选择购买已获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有机食品、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04年4月1日起,国家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 三、注意食品成分表中标明的成分。食品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食品的生产、营养等成分,表明食品的特性,有些食品成分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物质。 四、注意提高对劣质食品危害性的认识。消费者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购买价格低廉的劣质食品,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产品,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场、店铺购买,同时要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坚决不要购买、食用劣质食品。 五、注意加强对食品质量相关常识的认识。广大消费者要学会利用各种直观方法辨别食品质量,同时,要注意掌握各类食品质量方面的相关知识。 六、注意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 七、注意提防劣质食品改头换面,再度“卷土重来”。消费者如购买或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质监、卫生、消协等部门举报或投诉,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