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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沪苏浙三地受到侵害 消费者可异地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7:31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3月14日消息:记者今天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温州人在浙江、江苏和上海三地任一地方消费,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须通过温州市消协就可望获得补偿,不必为异地投诉而发愁了。市消协已正式开始受理异地投诉业务。

  在江苏、上海、浙江三地消费者协会的共同努力下,日前三地正式建立了“消费争议异地救济制度、消费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制度和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三项保护消费者合法
权益的合作机制。根据这些协议,三地消费者在两省一市的任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而不必再跑到经营者所在地或者争议发生地去投诉。接到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诉通过“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信息交换平台”转给争议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处理;争议发生地消费者协会收到转办的投诉,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将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通过“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信息交换平台”告知转办该投诉的消费者协会。(温州晚报周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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