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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颁布施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4:2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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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4号主席令,该法中文单行本已出版发行

《反分裂国家法》颁布施行(图)
  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这是代表们准备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进行表决。本报记者陈杰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3月14日

  综合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华社即日受权全文播发《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共10条,约1300字。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反分裂国家法》中文单行本已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单行本除收入了《反分裂国家法》法律文本外,还收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3月14日电

  新华社刊发署名评论指出

  反分裂国家法

  》体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本报讯 昨天,针对《反分裂国家法》获表决通过,新华社刊发了题为《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体现》的署名文章。

  评论称,2005年3月14日9时23分,随着2896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按下表决器上的赞成键,以反对分裂、促进统一为主旨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以无人反对的表决结果,在万众瞩目中诞生。

  评论指出,与极少数人散布所谓“对台动武法”甚至“战争动员令”的言论恰恰相反,《反分裂国家法》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一道维护和平与稳定的法律防线。首先,这部对台特别立法,是中国人民为了防御、遏阻“台独”分裂势力的不断威胁和挑衅,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妥协的坚定信念,共同构筑而成的强大防线。《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凝聚起全民的共识,进一步维护和巩固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一举世公认的事实,从而更有力地维持两岸关系现状以及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评论最后指出,两岸关系的未来,终究掌握在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人民手中。在《反分裂国家法》顺利通过之际,真诚希望广大台湾同胞能够理性、冷静、客观地理解我们维护台海和平、改善两岸关系、维护两岸同胞利益的真诚意愿,不受“台独”分裂势力的欺骗和蛊惑,与大陆同胞一起,共同推动台海局势朝着和平与稳定的方向前进。

  国际反应

  白俄罗斯声明表示支持

  据新华社电白俄罗斯外交部昨天发表声明,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声明指出:“白俄罗斯共和国支持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白俄罗斯共和国认为,该法律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台海和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巴基斯坦表示赞赏

  据新华社电巴基斯坦外交部发言人昨天发表谈话表示,巴基斯坦支持一个中国政策,并一贯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希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

  巴基斯坦赞赏并完全支持中国实现国家统一,包括最近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内的所有努力。

  俄罗斯声明予以积极评价

  据新华社电俄罗斯外交部昨天就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发表正式声明。

  声明说,俄罗斯在台湾问题上坚持其原则立场不变,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俄方认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俄方对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一法律表示理解。

  马其顿总统表示赞赏

  据新华社电马其顿总统茨尔文科夫斯基日前在会见中国驻马其顿大使张万学时,对中国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表示赞赏。茨尔文科夫斯基说,《反分裂国家法》反映了中国人民和平统一祖国的诚意,马其顿方面理解中国为实现国家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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