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新招 市民可认养绿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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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7:3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宝鸡讯(王宝存 记者杨晔实习生李碧云)为提高广大市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激发市民参与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热情,使宝鸡早日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宝鸡市创园办于昨日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具体办法是:绿地认建认养坚持单位、个人自愿原则,反对强迫命令、强行摊派和形式主义;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由自愿要求认建认养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向绿地管理单位提
认建认养可分为自行建设和委托建设两种,认养单位或个人可直接负责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工作,也可由认养方提供养护资金,委托园林绿地化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单位或个人认建认养绿地后,凡委托他人实施的,其委托建设和管理所需费用,以市绿地建设和管护预算额为准。 据悉,凡符合认建认养绿地面积或道路长度要求,绿地认养单位或个人可在绿地内设立标志牌或冠名绿地。标志牌的规格、形式由市生态园林办统一设计,冠名须经市生态园林办公室认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