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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首家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8:02 宁夏日报

  西北首家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成立 五类罪犯可在社区进行管理教育和改造

  本报讯(记者 王建宏 实习生 周立峰)昨日,根据《中国与欧盟社区矫正比较研究》项目的要求,西北首家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在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挂牌成立。这是我区对行刑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五类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这将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在预防和避免罪犯重新犯罪方面比较有效,也可以促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顺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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