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霍公款两人丢乌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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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9:52 温州都市报 | ||||||||
《村务会开到“国宾馆”》后续――挥霍公款两人丢乌纱乐清市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严禁村干部找借口挥霍村集体资金2005年03月15日 本报讯昨天,乐清市纪委通报了“村务会开到国宾馆”违纪案处理决定,该案3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乐清市三里村党支部书记朱伍川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主任朱小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市镇政府上园办事处支部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三里村驻村干
昨天,乐清市纪委等四部门还联合发出通知,严禁村干部以村事务为借口用公款跨乡(镇)召开各类会议,或借节假日、党日活动等名义,用村集体资金外出旅游或以其他各种方式挥霍村集体资金。 乐清市纪委透露,这起违纪案曝光后,引起了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管纪检工作的中央领导同志曾就此案作出批示。乐清市纪委和柳市镇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三里村财务等问题展开了调查。乐清市纪委在这起违纪案通报中指出,三里村干部将村务会开到“国宾馆”以及违规发放工资、补贴问题,是一起典型的村干部挥霍村集体资金的严重违纪案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党组织一定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 2003年年2月5日,柳市镇三里村村“两委”召开扩大会议,口头决定将村务会议移到杭州召开。此事经上园办事处副主任兼三里村驻村干部叶朝义同意。2月27日下午,由朱伍川、朱小孟带队,一行19人(其中村“两委”成员7人、村民代表8人、驻村干部1人、特邀村老干部和老党员代表3人)前往杭州,于当晚抵达西湖国宾馆,分住在10间客房。这次会议会期5天,会议费用会后已向村集体报销,支出金额为43555.9元(本报曾作报道)。本报记者郑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