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向外资旅行社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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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9:59 东南早报 | ||||||||
中国提前履行入世承诺 早报讯近日,国家旅游局会同商务部研究修订了《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降低了外商投资国内旅行社的门槛。一是原本规定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现在降低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二是原本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的范围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
国家旅游局表示,按照入世承诺,我国应当在入世后6年内取消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地域限制,此次修订《暂行规定》可谓提前履行了承诺。(东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