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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今日起取消农民工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04 新桂网-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讯 (记者 肖世艳) 从3月15日起,一些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被取消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免费为农民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农民到城里找工作需缴纳的总费用只有22元左右。这是记者3月14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两项中介服务收费被取消

  很多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验,到劳动力市场找工作,必须先交10~20元的“求职登记费”,等找到了工作,还要按照工资的比例,每人再缴纳30~200元不等的“职业介绍成功录用费”。从3月15日起,农民朋友不用再交这两笔费用了。

  据了解,前段时间,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组织了对涉及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全面清理,认为这两项收费存在着不合理性,在上报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决定取消这两项收费。对于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其他中介服务收费,仍按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幅度收费的,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

  招工手续费也不用再交了

  据介绍,有关部门在对农民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时看到,农民进城务工必须缴纳一笔“招工手续费”,这对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是一种歧视,因此将这项收费取消。

  据了解,“招工手续费”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区内农村招收是15元/人次,从区外招收是20元/人次,从区内城镇招收是5元/人次。

  在被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还包括计划生育部门收取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标准是4.50元/本。

  保留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目前,针对农民进城务工保留的收费只有4项,农民进城务工需缴纳的总费用只有22元左右。除了保留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这4种收费分别是,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每证5元;房屋出租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套10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工本费,每套5元;《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每证2元。

  针对有些地方强制对农民工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并收费的现象,自治区物价局对此也作了严格的规定,把是否培训的决定权交给了农民工,由农民工自行选择,严禁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自愿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收费为每人每天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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