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一如既往曝光侵权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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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18 东方早报 | ||||||||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也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改制一周年。去年2月28日,在各方关注下市消保委改制成功。改制一年来有哪些变化?今年消保委成立19年首次当被告,这对消保委又意味着什么?目前,摆在消保委面前“最难啃的骨头”又是什么?昨天,已经做了19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接受了早报记者的专访。
消保委得到许多政府部门更多的支持 东方早报:去年2月28日,在社会各方关注下,市消协正式转制为消保委,大家都明显感到改制后消保委的“声音”更大了,您认为这一年来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赵皎黎:消保委成功改制后,最大的改变就是完成了与行政管理部门脱开一步、公信力提升一步、工作拓展一步。 原来,消保委的领导层只有工商部门人员,别人都以为消协是工商局的一个部门。而在改制后,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律师协会、卫生监督4个政府部门人员成了消保委的4个副秘书长,常年在消保委参与日常工作。消保委的组织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且得到了许多政府部门更多的支持。 第一次听说成为被告时有些不敢相信 东方早报:今年消保委的另一件大事就是成立19年来首次当被告,大金科技有限公司状告消保委的消费警示侵犯名誉权,那么,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你是什么感受? 赵皎黎: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去年8月17日,一位北京的记者向我证实了我们成为被告的消息。当时是我第一次听说,还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第一个感觉就是不敢相信,消保委为消费者维权,怎么还要打官司?第二个感觉就是我们有没有疏漏?我知道我们没有错,肯定会赢,但是思想压力还是很大,毕竟是消保委成立19年来首次当被告,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当被告。 9月3日那天,一位上海记者明确告诉我“已经在黄浦区法院看到状告我们的诉状”。然后,10多位记者来电询问此事。这时我才重视起来,要求法律顾问立即到黄埔区法院核实。9月6日,我们的工作人员自己到法院拿回了诉状,并给我发了个短消息,当时我正在开会,看到短信一下子就蒙了,十几天的怀疑终于变成现实。 当时有记者问我“外面有人说,你们消保委不肯应诉”,我当即向上级汇报,并坚持第二天就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谣言,表明消保委积极应诉的态度。 一审开庭那天,我非常紧张,坐在下面手心里已捏出了汗,生怕当天判不下来。法院最终当庭宣判,当时特别激动,所以二审时我已经不再担心。 以后在发布消费警示时要更加仔细 东方早报:那么,经历了这场官司,消保委有何收获和经验? 赵皎黎:我非常自豪,经历过这场官司,以后我们什么都不怕了!类似的企业,我们还会一如既往地揭露和曝光。而且,这次胜诉后,消保委上上下下的工作人员都增加了战斗力。同时,这个官司也是消保委的一个经验总结,以后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时要更加仔细,尽量不要出差错。当然,真有差错也不可怕,法律的健全、工作的改进都是不断进步的。 今后进一步研究保险业中的霸王条款 东方早报:去年,消保委向投诉最多的电信以及房产的“霸王条款”开刀,并促进了电信卡余额过期作废以及房产合同的改进。那么,目前消保委面临的“最难啃的骨头”是什么问题? 赵皎黎:房产问题仍然是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前消费者由于质量问题要求退房子的投诉已经没有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消费者买了房却拿不到。由于近两年房价上涨,开发商为卖更高的价钱而单方面违约,即使为消费者退一赔一也还能赚钱。这种投诉很难解决。 此外,关于保险格式条款中的霸王条款投诉也比较多,比如保险公司开始的承诺特别好,但是理赔起来很难。今后消保委将进一步研究保险业中的霸王条款。早报记者 肖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