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推出助困“校规” 受资助需参加公益劳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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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4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参加一定量的公益劳动或是社会工作将成为江南大学贫困学生们获得各类资助的一道“新门槛”。 昨日获悉,为了进一步培养受资助贫困学生的劳动观念,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江大推出了新政策——《江南大学受资助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暂行办法》,把特困学生单纯获得经济资助变为资助式勤工助学。这是江苏省内首个出台该类政策的高校。
该《办法》规定,获得学校定期困难补助的学生,获得学校学费减免的学生,接受社会资助的学生,有义务按照获得的补助等级,参加相应的公益劳动。学校会给这些学生免费办理公益劳动记载卡,组织受资助的学生联系和参加学校、所在院(系)安排的公益劳动或社会工作,参加的情况将记录在公益劳动记载卡上,对于在公益劳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也会予以奖励。而参加公益劳动的情况将作为该学生下学期申请勤工助学及获得学校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 无锡市教育局高教处有关负责人赞同这种形式,认为这可以被看作是大学生证明自身价值的一种可取的方式,为接受资助的学生培养自强、自立的意识提供了一个平台。(祝筱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