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村官敛财6手段:借批地做文章 公款办私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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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54 检察日报 | ||||||||
近几年农村的集体上访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以权谋私问题引发的。村官的腐败既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又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河北省滦南县检察院对近四年来立案查处的这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村官们的聚财渠道可谓五花八门-- 手段一:虚报招待费。据调查发现,一些村的招待费单据很少用正式发票,多数是用
手段二:私分返还款。在村里完成乡镇交给的征收农业税、特产税等工作任务后,乡镇往往会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返还给村组织。于是一些村干部就把这一“集体财产”私下分掉。 手段三:捞取工程款。一些经济比较好或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村官们通过兴建养老院、学校、厂房等工程,变相贪污工程款或收受贿赂。 手段四:用公款办私事。有的村干部家用开支和礼尚往来不愿自己掏腰包支付,就打起村里公款的主意,达到变相贪污的目的。 手段五:围绕“批”字做文章。某些村干部利用手中有批租土地和批房基地的权利,大做文章,借权“索钱”,中饱私囊。 手段六:变卖或“承包”集体财产肥己。为了增加集体收入,有些村变卖或承包了一些集体财产,村干部就借此机会在账上大做手脚,将集体财产装入个人腰包,来满足自己的贪欲。 针对此种现象,检察官建议:农村基层组织要定期公开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全体村民委员和群众大会决策;认真落实村账镇代管制度,镇农经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核账力度;聘请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让群众监督村干部。 (作者 河北省滦南县检察院 牛金博 曹景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