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简竹醒八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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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2:13 金羊网-新快报 | ||||||||
自1999年开始,犯罪嫌疑人简竹醒为了获取非法高额利润,有组织、有目的地将居住在广州市芳村区的一些游散无业人员发展成为自己的亲信和打手,并通过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扩大组织,非法敛财,称霸一方。在2001年逐步形成以“简老板”为首,以何永新、陈耀安、周兆培、伍竞翔、关日健及关巨华(另案处理)六人为骨干的组织严密、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4年4月,广州警方在开展的“雷霆100”行动中,彻底剿灭了这一长期称霸一方的黑社会团伙。检察机关指控,第一被告人简竹醒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八项罪名。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