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基地 50:1配备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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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2:1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社会实践基地要按照基地接待学生规模数50:1的比例配备基地工作人员。这是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昨天下发的《福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申办及评估验收办法》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申办的基地如果场所在城市的,占地面积必须>100亩,在农村的必须>200亩(基地场所在农村的)。学生宿舍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要有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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