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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4:15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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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15日 星期二今日关键词 金有树作者: 来源:新 闻 重庆救人英雄潦倒中病逝

  勇救19名乘客性命的重庆开县农民金有树,因无钱治病,于10日去世,13日下葬。他曾经向各有关部门求救,却没有引起及时反应。在给开县县长的求助信中,他发出“我救了19人的生命,求县长救我的命”的请求。

  去年10月23日,金有树在池塘中勇救失事中巴车里的19名乘客,之后悄然离去。因在寒冷的水中浸泡过久,金有树因此患了肺病。他举债治疗数月后,因告贷无门,于今年3月被迫离开医院,不久后病死家中。他在弥留之际留给妻子的遗言是:“不能对不住别人,一定要把治病时的欠款还上!”(详见本报3月13日13版)

  金有树之死,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直 评 金有树之死是一个重重的问号

  “我救了19人的生命,求县长救我的命。”如果说,道德是一种交换,是个人与全社会的交换,那么事实证明,金有树并没有从“全社会”那里兑现到对等哪怕是些微的道德回报。

  金有树之死是一件社会丑闻,不仅因为一个英雄的末日,更由于许多人和一些社会组织的冷漠;英雄也许是开县人民的荣光,但相关社会组织令人齿寒的冷漠却又赋予开县以耻辱。即便是对一个普通的生命,承担着社会道义这种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也不应无动于衷,何况金是这样一个英雄。

  或许我更该专注于金有树这样一个生命,专注于他贫穷的家庭及其悲伤的家人。但在另一方面,我也无法不因此去关注这样一件丑闻之后社会所面临的道德威胁。金有树的行为使他成为道德楷模,但因为丑闻的出现,他的死又成为了一种活的道德传播读本,它告诉人们:喏,这就是道德的下场。而我们却是多么渴望一根道德的标杆。

  有观点认为,当一个社会道德水平低下时,少数人因为坚持道德操守,反倒成了“傻瓜”。由于对道德行为的逆向鼓励,这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迅速下滑,这是十分危险的。而今我们面临的问题便是:金有树之死将预示怎样的道德前景?那么我们又如何才能消除由“开县丑闻”派生的对道德走向的逆向鼓励?我们社会、尤其是政府机构将怎样反思并承担社会道德重建的义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之下,金有树之死便是一个重重的问号,我们必须做出解答。摘编自《燕赵都市报》3月14日文/杨耕身辨析 如何破解“我救人,谁救我”

  见义勇为总是让人感动和称道的,可是,见义勇为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解决见义勇为的后遗症,是需要花费社会成本的。

  金有树曾经委托家人,分别向开县交警大队、丰乐镇政府和肇事中巴车所属公司递交了申请书,请求相关部门能够给予援助。这其实就是一个责任归属的问题。在北京的一个案例里面,法院判决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出钱抚恤见义勇为的牺牲者———当事人救起了落水儿童,自己却被淹死,落水儿童监护人向死者家属补偿5万元。这是最基本的“谁得益、谁回馈”原则,它基于传统的民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那么,政府是否有为见义勇为者承担一定责任的义务呢?见义勇为这种利他行为,表面上看“利”的可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这次事件中获救的19名乘客。但换个角度思考,如果金有树不见义勇为,那么,19名乘客有可能丧命,这将上升为一起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善后工作:有关部门要调查事故责任人、要为死难者支付一大笔赔偿金、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因此,金有树“利”的受惠者还有当地政府、中巴车主及所属企业。

  见义勇为的出发点也许是道德性的,但其给社会带来的价值被政府和民众一致认可,就演化为社会不成文规则的一部分,规则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权利与责任的明晰化。见义勇为事件中政府、被救者、救人者等利益各方的责任划分,需要的不是“空口无凭”,而是法律的白纸黑字。

  法律与社会良俗很多时候都是相辅相成的一对,见义勇为也好,感恩图报也好,都是良心的体现。良心是需要珍视的,因为它不易得,容易被破坏,良心需要契约(法律)的存在来保护。我救人,谁救我?是被救者的良心,是当地政府的职责,更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责任归属。

  广州市已经出台了“依情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医疗、就业及生活困难等后顾之忧”问题的规定,云南、四川、山西、河北等地也陆续制定了旨在规范见义勇为的地方性法规。只有当法律深入到见义勇为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中,也许我们才不会再看到见义勇为者发出这样的疑问。摘编自《沈阳今报》3月14日文/楚天追问 求助信为何石沉大海

  2月18日,金有树委托亲戚向开县县政府递交了一封求助信。据这位亲戚说,他把求助信送到县政府办公室,交给了一位女工作人员。然而,直到3月7日,媒体关于金有树的报道才引起开县县委领导的关注。3月10日,金有树就在疾病的折磨中离开了人世。在长达18天的时间里,这封求助信如石沉大海。

  现在再来评说什么,笔者已感多余。倒是金有树这封让人心酸得落泪的求助信究竟为何石沉大海,格外引人深思。

  金有树给陈县长写求助信,可以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当时,也许金有树一家人都在望眼欲穿。我们不禁要问:金有树的求助信究竟哪去了?在该县政府办公室的案头上,究竟还有多少封这样令人怆然涕下的求助信?它们是不是被当做废纸一卷扔进了纸篓呢?

  我不知道经办人看完求助信后的心情,也不知道信是否被送到了陈县长手中,但有一点毋庸置疑,英雄无钱就医并非小事,政府部门理应全力救助。但我们看到的,是该县政府工作人员的“惰政”和冷漠,在需要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的今天,他们的责任谁来追究呢?摘编自《齐鲁晚报》3月14日文/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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