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厂 刘家峡水电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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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6:40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四五”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 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厂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厂”水平,增强企业的运作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近期, 刘家峡水电厂对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和教育方式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修正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基金会管理条
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在特殊时期制定的带有法治 性质的有关特殊的规定和办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一般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产党 员及青年职工。 宣传教育的方式主要有征订法律类书籍、法制类报刊及法制学习宣传资料,分发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定期编辑下发普 法宣传教育材料,分发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阅报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普法重点内容;举 办法律讲座,邀请专家讲授;利用党、政、工、团等组织活动时间及班组政治学习时间,适当安排法制学习教育内容,保证每 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有针对地组织知识答题、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检查宣教情况,巩固成绩,改进不足。 为了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该厂还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将普法宣教工作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的考核内容,各 党支部及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其纳入正常的工作之中。二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除按厂里统一安排的外,还 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取更切实际的内容,创造性地采用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并富有成效的形式,开展宣教活动,并做好 宣教活动记录。三是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提交普法宣教工作总结。下发的各种普法、 形势宣传材料要保存齐全,学习记录完整、规范。(于金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