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要六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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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7:22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5日电3月11日下午,记者就食品安全问题采访了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阿合买提江·米纳木局长。采访中得知,由该局查处的2004年“5·19”食品案件共没收了68吨被更改日期的糖果,罚款100余万元,2名主要人员被移交司法部门,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去年乌鲁木齐市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中,取缔查处无照经营208户,立案95起,案值81.8万元,罚没款84.8万元。
阿合买提江·米纳木局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做到“六看”:一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三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四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五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六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编辑:潘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