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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年狼狈为奸 为了钱无恶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2: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3名平均年龄只有17岁的男青年,在一个多月时间里,结伙犯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及强迫妇女卖淫等多项罪行。3月14日,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三队将此3人依法刑拘。

  3月13日晚11时许,出租车驾驶员许师傅在葛大店电力学校附近载了3名男青年。上车后,其中一人突然从怀里掏出3把刀来,重重地扔在车内,然后装作不经意地告诉许要去义城
。车即将拐入义城,在一个路口拐弯时,一男青年突然大呼由于车子转弯太猛让其脑袋撞到了车窗玻璃上,坚持让许带其去医院检查。无奈之下,许师傅只好将3人拉到了附近医院,并趁机报了警。此后,赶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经初步了解觉得3人有敲诈倾向,遂将此3人移交至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三队。

  让刑警们想不到的是,随后的审查竟牵出连串的案件。

  审查之初,警方通过上网查找,发现此3人均报了假名。经加大审讯力度,此3人分别是小伟(化名),17岁,合肥义城人,2003年因抢劫后被列为网上逃犯;小强(化名),肥西三河人,因重伤害被列为网上逃犯;小超(化名),16岁,肥西人。此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无业人员,2003年结识。今年2月后,3人纠集在一起,开始商量着“搞”点钱花花。

  据3人交代,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3人在绩溪路以包夜为名带出一名小姐。此后,3人对小姐说要带其去肥西“上班”。小姐表示不愿意,3人抬手就打,直至其同意。3人打车将小姐带至肥西某歌舞厅,歌舞厅老板给了3人1000元钱。自此之后,3人以同样手段在绩溪路、贵池路、太湖路等地以先诱骗、后强迫的手段强迫数名小姐前往肥西的歌舞厅从事卖淫活动,并从歌舞厅老板那里收取好处费。除逼迫妇女卖淫外,3人还对一名美容院的吴姓服务员实施了绑架,后几经周折,从吴家人手里拿到了2050元钱。

  此外,3人还多次敲诈勒索、抢劫出租车驾驶员。3月12日下午5时许,3人打车从葛大店到义城。在车上,3人故意把3把刀露出让司机看见,并在途中不停开关车门。不一会儿,3人即以刀掉出车外为由,硬要驾驶员赔出了所有的当日营业款100多元。

  (穆文顺 方昊 邵玏沨)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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