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被冒领状告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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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2:08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法院认定银行不具审查身份证真伪能力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李某存入工商银行石景山支行的美金被人冒领,银行是否有责任鉴别身份证真伪成为庭上争论焦点。昨天,石景山法院做出判决,认定银行不具备审查身
2003年10月1日,李某发现存折丢失,到银行挂失时里面的5000多美元已经被冒领。李某要求银行返还遭拒。银行称,领款人拿着存折准确输入了密码,并有与李某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一致的身份证。李某认为,储蓄所应该认真审查冒领人的假身份证件。法官认定,银行尚不具备审查身份证真伪能力,审查仅限于姓名、号码、相貌等初步审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