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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组织高薪诱惑妙龄女子偷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2:59 现代快报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以到马来西亚做服务员为名,将多名妇女组织到马来西亚的色情场所,采用人身控制的方法进行组织卖淫活动,3月1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大组织跨国卖淫案,刘小琼等5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处1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背后,是许多妙龄女子血泪史……

  2002年,正值妙龄的阮秋红不时为钱的事愁眉苦脸。一天,32岁的陆川人刘小琼找到
阮,鼓动她说:“小阮,你年轻漂亮,跟我去马来西亚挣大钱,我给你每月开8000元工资!”

  受高薪诱惑,阮答应了刘,同时还把好姐妹尤青青介绍给刘。2002年底,阮和尤在刘的带领下,取道广州,用假护照蒙混过关,踏上了马来西亚的土地。阮和尤到吉隆坡后,刘就收了两人的护照,逼她们卖淫。

  刘还动用各种社会关系组织别的女子出国,胁迫她们从事色情行业。刘的朋友曾某、欧某等人,以“到国外打工赚大钱”为诱饵,骗取一个个女子。2003年8月13日,阮尤两人在马来西亚华人郑先生的资助下,回到了祖国。2004年1月19日,刘在南宁落入法网。(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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