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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刚三天惨遭毁容 施暴者为报复丈夫连累到妻子,事后丈夫一去不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3: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记者在郑州市东韩砦一旅馆内,见到了从临颍县来郑的25岁的任晓丽。据任说,其丈夫贾某的前女友丁某在和贾恋爱期间,因感觉贾家人诋毁了她的名声决定在贾结婚时实施报复。2003年12月27日,丁某将硫酸泼到了她和丈夫的身上。让她感到更痛苦的是,受伤较轻的贾某在治好自己的病后,对她不管不问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任晓丽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2003年12月27日,临颍县城关镇丁庄村7组的她和该
镇曹窑村的贾某结婚了。按照当地风俗,婚后第三天要到娘家“回门”。就在他们“回门”后回家的路上,丈夫的前女友丁某朝她和丈夫身上泼来硫酸。丁某后来投案自首,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为这事,我的一个眼球被摘了,另一个眼还在治疗中。前后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丈夫没给我一分钱医疗费。全家为我治病负债累累。”任晓丽说。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在妻子出事后,丈夫应尽力支付妻子的医疗费,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贾某这样一走了之,是一种遗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就构成了遗弃罪。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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