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一企业赔钱又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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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4:38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张勇)太原市中院近日对长治市中德塑钢型材公司被侵权一案进行了判决,侵权企业被要求向中德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 去年,中德塑钢型材公司调查发现,长治市另一家塑钢生产厂家未经允许使用中德公司专利产品。中德公司一纸诉状将该企业告上法庭。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被告方应立刻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向中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