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诈骗手机免实刑各罚四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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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4:42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康景林通讯员王晶晶)省城两名未成年在校生受不良青年引诱,先后骗出4位女网友的手机,低价出售后分赃。迎泽区法院考虑到二人均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在其家属积极退赃的情况下,今日对二人从轻判决:免去实刑,单处4000元罚金。 王强(化名)是省城一所重点学校的在校生,刘刚(化名)是省城一所大型企业技校在校生,去年案发时,两人均为17岁。2004年1月至5月,二人与3名无业青年(均在逃)想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