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对2000种老百姓常用药定最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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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4:51 都市快报 | ||||||||
“诺氟沙星冻干粉针200mg,将从原来的零售价50元,下调到4.5元。”昨天,来自省物价局的消息,4月15日,浙江将对2000多种药品重新确定最高零售价,其中600多种药品要从几毛钱到几十元不同程度地下调,其他的药品价格基本保持不变。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浙江省物价局,首次根据国家发改委今年年初公布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制定药价,由此拉开了浙江新一轮政府对定价管理的药品价格重新制
“主要是针对药品‘变脸’涨价,其他列入政府定价管理的药品,也将在今后分期分批重新制定和调整最高零售价格。”省物价局一人士告诉记者,浙江是全国最先利用差比价规则调整药品价格的省份之一。 调整的都是老百姓常用药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药品,是浙江省第一批按照国家《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重新调整价格的药品,包括抗生素类、合成抗菌类、抗分歧杆菌类、抗真菌类、抗病毒类、其他抗微生物类、口服降糖类、解热镇痛类等八大类药品共127个品名下面的2000多种药品,每种药品分GMP和非GMP两类,分别制定不同的零售最高价,比如阿莫西林125mg10粒盒装的,零售最高价分别为2.2元和1.7元。 省物价局一人士表示,这次调整价格的药品中,大多数是居民的常用药,比如阿莫西林、青霉素、诺氟沙星、头孢拉定等等。而其他列入政府定价管理的药品,在重新调整价格以前,暂按现行规定价格执行。” “药店和医院等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不能超过这次制定的最高零售价。”记者还了解到,在不高于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降价销售,另外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也不能超过最高零售价。 针对药品“变脸”涨价 “像以前诺氟沙星冻干粉针200mg要50元,而水针的只要1元多,其中价格的变化很不合理。”省物价局一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药品种类有1万多种,但常用的不过三四千种,其余多是同名同姓的同类药,经常出现‘变脸’涨价的现象。在推出这一规则以前,一些药品生产企业经常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漫天要价,比如规格为20毫升的某药品售价为10元,如果将包装规格改为40毫升,其售价就有可能被定为40元甚至60元;口服液从一盒10支变为6支,片剂含量从10毫克变为5毫克,但价格从原来的10元调整为8元,表面上看是便宜了,实际上价格反而上去了。 “部分企业通过对药品的包装、规格、剂型等方面,对药品进行‘变脸’,然后钻物价部门尚未对该规格的药品定价的空子,大肆涨价。”该人士称。 根据《药品差价比规则(试行)》中规定,如果同一种药品,新包装的含量是旧包装的两倍,其价格最多只能涨至1.7倍,相反,如果是将含量减少为50%,则价格要除以1.7。此外,包括改剂型应该加多少钱,换包装应该加多少钱等在内,在《药品差价比规则(试行)》中都有详尽规定。“这种差比价规则可以比较有效地堵住药品的‘变脸’涨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该人士说,这次进行价格调整的抗生素类等药品,就是市场上变剂型、变规格较多的药品。 (记者黄子秋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