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应明示截止检票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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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07 北京青年报 | ||||||||
云南一乘客挑战铁道部惯例——— 新华社昆明3月15日电 发车前3分钟停止检票,乘客眼睁睁错过火车。一怒之下,乘客叫板铁道部:为何不将检票登车的截止时间在票上明示?今年2月,毛先生和刘女士从昆明乘2004次列车赶往盐津,两人在发车前4分钟赶到检票口,不料遭到工作人员拦截:你们来晚了!当天,被该列车“抛下”乘客大约十几个人。最近,毛荣启联手云南艺融律师事务所
艺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毛和刘购票后已与昆明铁路局形成合同关系,而提前3分钟停止检票登车是铁路局单方对毛的权利进行的限制,必须对乙方(毛)进行说明和公示。铁道部运输局的崔处长解释说,火车票票面资源有限,不可能对很多条款、惯例都明示,这些惯例是每个公民在生活中理应了解和维护的原则。目前此事仍在协调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