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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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13 深圳商报 | ||||||||
我市组织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市领导要求涉台部门学法促交流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玫实习生王晶晶)为了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昨日,我市在五洲宾馆南海厅举行学习座谈会。市人大侨工委、政协港澳台侨委、统战部、台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的历史潮流不可逆转。《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政策法律化,上升到国家意志,无论是对遏制“台独”,还是对于建设民主法治国家来说都非常必要。《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反映了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心愿,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有利于两岸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卓钦锐表示,我市将加强对《反分裂国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继续全方位扩大对台交流与往来,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和广大台湾同胞一道,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共创两岸关系发展的光明前景。卓钦锐说,我市将继续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推动两岸直接“三通”,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继续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继续广泛邀请台湾各阶层人士前来参观、旅游、交流,增强台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作者:记者李玫实习生王晶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