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打手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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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2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充当打手,与其他人一起将一人打死,参与制造了2003年新民市一市场管理所所长纠集打手、对业户进行殴打这一起恶性案件的被告人李某,昨日,因故意伤害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3年5月25日晚上8点半左右,业户闫旭胜和其爱人、姐姐、弟弟带着两个孩子到新民铁北蔬菜批发市场卖菜。事发当晚,闫旭胜问市场管理所白所长为什么收费那么高,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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