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女护士被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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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2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 】(时代商报驻阜新记者张哲)对于阜新矿务局总医院杀人女护士一案,阜新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做出了一审判决。 昨日下午1点30分,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庭内,挤满了人。矿务局总医院杀人女护士陶金艳案当庭宣判。
审判员宣读了法院的一审裁定结果:陶金艳杀人一案事实清楚,她本人也对杀人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陶金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16万元的民事赔偿。 宣读完之后,陶金艳语气平和地表示要上诉,并称自己“冤枉”。就在陶金艳被押到羁押室前,陶金艳向法庭申请,走到了母亲的面前,向母亲深深鞠了一躬,含泪说:“妈,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单位培养我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陶金艳被押回阜新市看守所之后,记者采访了陶金艳的母亲。老人表示,他们已经做好了上诉的准备。并向记者透露,对于武汉某杂志社的失实报道,他们已经起诉。即使陶金艳上诉之后仍维持原判,他们家人也想讨回陶金艳的清白。自始至终他们都“不相信陶金艳有奸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