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97台燃煤锅炉今起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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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16 三秦都市报 |
本报讯 (记者 文锦实习生畅雪娟)昨日下午,西安市政府召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动员会,先看后开会。14时,西安城六区、阎良、临潼、长安区环保负责人在西安市副市长杨广信、西安市环保局局长高献的带领下,首先来到陕建三小。“大家看,这台已改换的型煤锅炉火烧得很旺,但上面烟囱没有一丝烟尘,周围环境十分干净。”杨副市长高兴地亲自向大家介绍说。 有了切身的感受之后,16时,全体与会人员又集中到西安市政府参加在这里举行的西安市进一步治理燃煤烟尘污染动员大会。大会宣布了西安市2005年治理烟尘污染实施方案,从今日开始对697台应拆改燃煤锅炉进行“手术”。 按照实施方案,此次治理范围为全市无煤区和改煤区(包括各区划定的改煤区)、绕城高速和市内各主要交通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均属燃煤烟尘污染治理控制区。改煤区范围内,凡城市热力管网敷设到位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应改用城市集中供热;城市热力管网敷设不到位的2.8兆瓦以下(含2.8兆瓦)燃煤锅炉,天然气管网敷设已经到位的应改用天然气。天然气管网敷设不到位的,应改用其它清洁能源。除型煤锅炉外,各无煤区和改煤区内,一律不允许新建或改建、扩建任何其它燃煤锅炉。 为了拆除、改造燃煤锅炉,西安市政府规定了明确的期限,以保证今冬的群众取暖正常进行。 长安区韦曲街办、郭杜街办建成区,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沣公路、沿山一级公路以及城市各方向出入口主干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0.7兆瓦(含0.7兆瓦)燃煤锅炉,必须于2005年4月31日前拆除,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型煤锅炉。 需要进行适于型煤、兰炭燃烧技术改造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在4月1日至7月31日完成;拆除后需要进行改建的锅炉(包括改建集中供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型煤锅炉)用户,必须在5月1日至31日按规定办理完各种审批手续,6月1日至9月30日前,完成与城市热网接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锅炉、型煤锅炉安装调试工作。保证居民今冬取暖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