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一警察护送卖淫女去港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2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嘉峪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一普通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违法办证,“护送”各地来嘉的300多名卖淫女“阔步”港澳地区“发展”,炮制了罕见的惊天大案,最终丢了公职身陷囹圄。 2004年10月初,港澳地区警方在开展名为“阳光”的整治行动中抓获一大批来自大陆的卖淫女,清查她们的证件时发现,有50多名卖淫女所持证件以“62”数字开头,便向国家
公安部一纸电传,震惊嘉峪关市司法部门,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公安局很快查明此案系该局出入境管理科警员刑照泉所为。但由于各种原因,刑照泉直到年底才被开除公职,2005年1月被刑事拘留,1月31日被检察院以非法办理偷越国边境证件罪批准逮捕。经审讯,刑照泉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径,据其交代,2004年6月至9月期间,他经不住中介人李某糖衣炮弹的诱惑,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打着商贸活动的幌子,先后为300多名卖淫女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签证手续,并向每人收取好处费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