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希:《反分裂国家法》体现13亿人民意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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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24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15日在此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极高的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邀请王在希和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许世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就《反分裂国家法》回答记者提问。王在希在记者会上说,《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启动后,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议,在没有一张反对票的情况下,以空前的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说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亿人民的意愿,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王在希同时指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近几年来,由于“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威胁到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发展势头,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