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血液病患者可领“救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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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3月15日讯(通讯员赵健记者崇真)今天记者获悉,青岛市造血干细胞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并正式试行,符合条件的血液病患者可以前来申请救助。 2005年1月16日,由山东一家药业公司捐资100万元作为基本金,并与青岛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市中心医院共同发起建立青岛造血干细胞移植基金,主要用于救助省内实施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贫困患者,奖励该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参与章程制定的中心医院院长魏仁敏介绍说,由于救治一个患者大约需要15万元左右的费用,这笔为数不多的基金要精打细算,用在刀刃上,才能挽救更多的患者。制定章程是为了更加严格地筛选病人,使真正没钱看病的患者得到及时的帮助。该院血液科主任袁成录告诉记者,根据移植条件,凡年龄在60岁以下,患白血病、淋巴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能够找到合适的造血干细胞供者、达到移植条件的贫困病人,都可以参加筛选。 根据章程,符合条件的患者或家属可带特困证明、患者病历、指定医院及专家治疗意见到该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红十字会审核后报给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审批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由四家发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合签署审批意见后实施救助,由该市红十字会将救助金交给指定医院,专款专用,救治患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