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应明示检票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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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昆明3月15日专电发车前3分钟停止检票,乘客眼睁睁错过火车。一怒之下,这名乘客叫板铁道部:为什么不将检票登车的截止时间在车票上明示? 今年2月6日,毛先生和刘女士打算从昆明乘2004次列车赶往云南昭通市盐津县老家过年,两人在发车前约4分钟才赶到火车站检票口,不料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拦截:按铁路部门的规矩,开车前3分钟即停止检票,你们来晚了!
最近,气愤难消的毛荣启联手云南艺融律师事务所郑重向中国铁道部、昆明铁路局发出了建议书和律师函。要求昆明铁路局赔礼道歉并赔偿包括1万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相关损失,同时建议铁道部能向民航学习,在票面上明示截止登车时间。 律师毕春良认为,提前3分钟停止检票登车是甲方(铁路局)单方面对毛的权力进行的限制,必须对乙方(毛)进行说明和公示,这是铁路局应当履行的义务,否则就是单方面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实属违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