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和宝洁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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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东方早报》报道江西消费者状告宝洁公司关于SK-II化妆品含腐蚀性成分一案又有了新进展,14日下午3时,江西南昌消费者吕萍委托其代理人唐伟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正式递交了两份申请,要求追加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和SK-II的产品形象代言人刘嘉玲为被告。据悉,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消费者的申请。 唐伟解释说,在他当初把SK-II经销商告上法庭时,就意欲把作为生产商的宝洁公司也
代言人也被列为被告,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中并不常见。唐伟认为,刘嘉玲在此事件中严重误导消费者,她应该承担部分法律责任,而不仅仅是受到道义上的谴责,SK-II事件应该引发中国消费者理性看待明星的广告效应。即便刘嘉玲代言产品时不知道有关产品的化学成分,但是她应该明白,一个产品28天能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岁是不可能的。因此,根据以上理由,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其追加为本案的被告。唐伟还表示,希望刘嘉玲在“3·15”就虚假广告向全国消费者致歉。他说,消费者状告产品代言人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悉,此案将在4月1日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