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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QQ传黄图最高判无期 向未成年人传播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46 新华网

  晨报温州专讯温州市公安局信通处监察科科长曾雪峻表示,利用网上即时通讯软件(QQ、MSN等)来传播色情、淫秽图片是公安机关最近碰到的新情况,温州警方对此制定了处罚细则。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即时通信软件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图片200件(次)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曾雪峻还表示,转发淫秽图片也属违法行为,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件
(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今日早报》供稿(责任编辑:张守生)(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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