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逆行擦挂 扣人强索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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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5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邹宇)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与一辆轿车擦挂,摩托车驾驶者竟然持刀对着轿车驾驶者索要3万元赔偿,声称不给钱就要给“好看”。近日,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3名当事者有期徒刑6至18个月。 去年10月25日晚11时许,垫江来渝务工的陈某搭着一人在南岸万寿路逆向行驶时,与正常行驶的邓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擦挂,陈驾驶的摩托车倒地,陈左脚受伤。这时搭乘摩托
之后,冯、吴、陈等人索要3万元赔偿无果,几人又提出,不给3万元,至少也要给1.8万元,否则就要把邓某扣留,变卖“帕萨特”轿车。无奈之下邓某的单位负责人肖某只得答应几人的要求,并先期四处凑集8000元钱,并约定次日交付“欠缺”的钱,“换回”被扣为“人质”的邓某。次日,就在陈某、冯刚强等人“押着”邓某等待肖某前来交付余下的钱款时,冰冷的手铐戴在了他们的手上。 记者在庭审中获知,几人在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中,明知被车擦挂后伤势不严重,仍然采用持刀恐吓、胁持当事人和汽车、并威胁如果不给足钱就要撞车和卖车等手段。法庭认为几人的情节恶劣,并最终作出了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