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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消费维权 任重道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08 法制日报

  特别关注范超

  新闻背景

  3月10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2004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北京乾坤医院违法广告案,桂花鸭促销员改换标签日期案,销售假冒长城干红葡萄酒案,家政服务安全隐患案等位列
其中。根据投诉分析显示,消费投诉集中在四大热点问题:一是售后服务问题突出,提供服务不及时,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高,生产厂家倒闭或售后维修点撤销,不能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厂商承诺过高,夸大售后服务内容却不能兑现。二是商品质量问题令人堪忧,一些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越来越多的质量问题不断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三是合同纠纷成为投诉焦点,投诉集中在商品房买卖、家庭装修、中介服务、旅游服务等合同中。四是美容美发、洗染服务投诉有增无减。

  随着“3·15”的到来,各地消协也陆续公布了类似的十大侵权案例或投诉热点,央视也要举办一年比一年规模更大的“3·15”晚会。如何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当然包括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素质的提高,把消费市场建设成天天都是“3·15”,使消费者逐步淡忘“3·15”这一天,或许才是大家的共同愿望。《消法》十年成绩斐然

  1993年通过,1994年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今年刚满十周年。消费者保护运动在我们国家起步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十年来,《消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令人关注的成就。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切入点,各有关部门把“3·15”纪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造势场面壮观,效果十分显著。“3·15”已深入消费者的人心,《消法》成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正义之剑。

  《消法》宣传的深入开展,使消费维权从一句口号,变为牵动你我他的实际行动。消费者从维权的困惑中开始醒悟,要求依法维权的紧迫感油然而生,在维权的征途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消费维权观念比较薄弱的农村,不少消费者也开始走出维权“盲区”,渴望畅通维权“绿色通道”,迫切要求《消法》为农民做主,为农民解难,为农民说话。在全国出现了一个在中消协指导下的消费维权网络。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为改善消费维权环境,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整治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维权现状不容乐观

  我国消费维权虽然正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消费维权现状不容乐观。

  假冒伪劣屡禁不止。有些商家通过随意“修改”食品标签,改动生产日期、保质期,出售过期、变质商品;有些商品因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如高压锅、瓶啤爆炸致人伤残,钢化玻璃面燃气灶使用中爆裂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时常充斥农村市场,既贻误了农业生产大计,又给农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虚假广告屡见不鲜。据中消协调查显示,近年来虚假广告投诉成为增长幅度最大、消费者反映最为强烈的投诉。

  价格欺诈五花八门。贪婪的奸商为牟取暴利,施展浑身解数,玩弄无数花招,设置陷阱欺诈消费者。例如:冠名牌卖“水货”,价高离谱;“特价”消费名堂多,价外有价;购物大派送,羊毛出在羊身上;打折优惠,貌似馅饼实是陷阱;消费者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五花八门的价格游戏中,被戏弄得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消费维权步履维艰。根据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基本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于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有五种:申诉、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但是,从目前的维权实践来看,由于缺乏法律的强制力,不论采取何种维权方式,经营者都会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障碍,拖延时间、推诿责任,甚至恐吓消费者。因此,消费者认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是最有效的方式。但是诉讼程序复杂、周期长、费用高,消费者往往经不起折腾,加之有些消费者缺乏法律知识,在法庭采信和法律适用上经常处于劣势,即使消费者胜诉,由于执法不力,经济赔偿也难以到位。由此可见,消费维权真不容易。细化立法应对挑战

  现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产品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销售网络化成为全球新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维权国际化已是必然趋势,消费维权领域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我国消费维权正面临着新形势的挑战和考验。

  维权宣传要深化。消费维权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政府“民心工程”,《消法》

  宣传要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宣传教育要不断探索新途径,不断推出新举措。当前,要把维权宣传的触角伸向广阔的农村,消费教育的重点要向维权意识薄弱的农村消费者倾斜。把消费者整体维权的意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市场监管要强化。维权工作的难点就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强化市场监管的重点。要使市场无假货、假货无市场,必须增强监管意识,强化执法力度,坚持从源头上打假,才是治本之策。

  国家立法要细化。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维权领域的拓宽,商品服务性能的多样化、法律问题的复杂化等新情况表明,修正《消法》已迫在眉睫。我国《消法》颁布施行已十年,有关条款不仅已滞后于国内市场经济的新特点,而且与国际相关法律也不相适应。国家立法要细化,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与国际有关法律相吻合,以便于与国际维权组织紧密合作。

  队伍建设要优化。消协组织是一个社会团体,是消费者利益的代表,是广大消费者维权的代言人,优化消协自身队伍建设,是开创新时期维权工作新局面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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