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九百多 跨国速递邮没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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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13 沈阳晚报 | ||||||||||
跨国速递“石沉大海” 据刘女士介绍,今年2月2日,沈阳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下简称圆通速递)邮递员尚某像往常一样,到刘女士所在的广告公司送邮件。由于当天公司有一份文件需要寄往国外,便问他能否代邮邮件。邮递员一口答应下来,并且说邮资比较贵,需要先付邮资。由于这名邮递员经常到公司送邮件,刘女士便没有多想,交给对方945元钱。邮递员称没有随身携带发票,但答应过后补办。钱和邮件交给对方后,过了很长时间邮件也没有送到。广告公司向圆通速递咨询,对方第一次说最慢得7天能到,第二次又称快件得7-15天左右到达。后来又说可能是按照慢件发的,那要15-30天才能到。但过了40多天后,邮件还是没有邮到。刘女士找到圆通速递,希望对方给个合理的说法,可对方却表示,那名邮递员早已被开除了,这件事属于他的个人行为,与速递公司无关。 邮递员身存“疑点” 对于圆通速递的解释,刘女士认为存在疑点。首先,如果那名邮递员已经被开除了,为什么当天还到广告公司送邮件呢?其次,如果邮递员已经被开除了,广告公司多次咨询邮件何时到达时,为什么对方始终没有提及此事?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圆通速递此前帮该公司邮寄的邮件。她还告诉记者,广告公司2月2日收到邮件的寄件方也可以证明,邮件是通过圆通速递邮寄的。 速递公司很委屈 对于刘女士反映的问题,3月15日,记者与圆通速递取得了联系。张经理告诉记者,那名姓尚的邮递员由于与公司存在一些经济问题,且工作态度不好,已经在2005年1月份被公司开除了。张经理认为,这件事属于那名邮递员的个人行为,与速递公司没有关系,应该由广告公司向警方报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她还告诉记者,那名叫“尚大勇”的邮递员前不久还能通过手机与其联系,但是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对于刘女士存在的疑问,张经理认为不可能出现被开除的员工还能替公司送邮件的情况,她希望刘女士所在的公司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一点。 到底谁该为此次事件负责?本报对此还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赵宇摄影孙盼记者电话:816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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