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换毕业生落户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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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13 沈阳晚报 | ||||||||
和平区的王小姐询问:有关更换毕业生落户手续的问题? 记者咨询了沈阳市人事局:从2005年1月1日起,沈阳市对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落户使用的《学历认定证明》,统一更换为《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此通知书由市公安局印制,沈阳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凡以前开出的《学历认定证明》需要更换的,应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更换为《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本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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