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办案民警靳永国 两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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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罗兴国报道:7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害老河口袁冲乡派出所所长靳永国的被告人陈训良、陈训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窝藏罪判处同案犯杨某有期徒刑5年。 1月9日晚,袁冲乡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供电所处理偷电问题时受到陈训良威胁。靳永国和副所长王华廷立即赶到现场,劝说陈遵守国家有关用电法规。在带陈训良去派出所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训良、陈训建持刀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杨某明知陈训良有杀人罪而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