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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农村土地纠纷(二):平衡种田大户的利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27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湖北日报)记者罗序文
透视农村土地纠纷(二):平衡种田大户的利益(图)

  “大户瘦身”,把田拿出来再确权确地给其他农民,已成为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中的一大难题。本报记者罗序文摄

  “去年初还是153亩,现在只剩20亩了。”

  3月2日,江汉平原一个明媚的春日。熊守方那张瘦削的脸却是郁郁寡欢。他正为刚刚“失去”的100多亩土地而伤心。“说句心里话,如果不给上百亩田让我承包,村里把我引来有何意义呢?”他无奈地说。

  熊守方是京山县钱场镇严李村引进的种田大户。2002年,严李村为解决撂荒田的税费悬空,将153亩撂荒田承包给熊守方,并与他签订了3年合同。当年,踌躇满志的熊守方贷款6万元买了耕种机械,大展拳脚。可是,好景不长。

  去年,当地很多外出农民回来要田,这意味着153亩农田即将和他告别。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说服村民同意流转继续承包。尽管和妻子从早到晚走家串户,努力给村民说好话,但还是没有一家村民答应。

  “村民要回自己的承包田,合法合理,我能有什么办法呢?”生性内向的熊守方没有坚持多久,就主动把田交到了村里。

  与熊守方的“自动缴械”相比,万季梅则有些“半攻半守”。

  万季梅是监利县三洲镇韩垱村的种田大户,2000年承包该村160亩撂荒田,涉及到8家农户,至今合同尚未到期。据三洲镇党委副书记吕才军介绍,万季梅的态度非常强硬,一分田都不肯拿出来。每次村委请他开会协商土地问题,他总是不到会,甚至唆使人到村委会闹事,自己还层层上访。

  万季梅的强硬,自有他的原因。他的田不是自己抢来的,是村组说好话请他来种的,并签订了合同,至今尚未到期。当时的撂荒田不仅荒草满地,而且周边沟渠等水利设施几近荒废。他不仅解决了撂荒田的税费悬空,还投入了大量资金开荒辟田。

  尽管如此,道理也要合乎法律。2003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有权依法承包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依法确权确地到户,是我省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尽管我省明确要求尽量保护种田大户的经营规模,但必须是在确权确地到户、原承包户同意流转的基础上。

  万季梅不把农田拿出来返还给原来的承包户,明显不合法。“虽然工作有难度,但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监利县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办公室主任余爱民说,“这就需要村组出面协调。”京山县永兴镇镇长刘洁对此深有同感。“组织农户学习政策和法律,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在解决这类纠纷时非常有用。”

  前些年,京山县永兴镇撂荒严重。1999年永兴镇义和村撂荒面积120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3.7%。为了避免土地荒废和税费落空,义和村引入了一批种粮大户。来自京山县新市镇的熊兆红就是其中之一。

  2001年,熊兆红承包义和村9组145亩撂荒田,并与村组签订了合同。2004年初,原承包户回来找他要田,熊兆红没有同意。双方几次协商未果,原承包户只好到镇和县里请求解决。而熊兆红自己也经常上访。9月中旬,中稻已经成熟,但熊兆红不敢收割。很多原承包户已经在稻田里插上了木牌,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刘洁回忆说,当时的矛盾的确非常突出。京山县和永兴镇专门派工作组,进驻义和村。工作组多次组织原承包户和熊兆红开会,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讨论调整方案。原承包户选出自己的代表,负责与熊兆红谈判。

  时任工作组组长的县农办副主任李敬东说,工作组先是和原承包户代表协商方案,后公布方案,征求意见,再修改方案。多番轮回,终成定果,最后以1997年承包田为基础,根据家庭人口变化,调整现有耕地。所有相关农户在方案上都签字后,李敬东和刘洁终于长长地嘘了口气。确权确地到户后,几个农户再依法将17亩地流转给熊兆红。

  有的纠纷比这更复杂。京山县永兴镇义和村3组有5户来凤县农民,承包了85亩农田。雁门口镇台岭村从四川引进的30户农民承包了120亩农田。永兴镇丰泉村32户农民中就有25户外来户。这些外来户承包了当地绝大多数的农田,且大部分都将户口已经迁移到当地。2004年初,义和村原有村民就想将所有的外来户赶走,收回农田。10月,部分村民甚至将外来户的农田翻耕,一度引起激烈冲突。

  刘洁清楚地记得,当时她将义和村3组所有农户召集开会,讨论外来户的去留和农田的调整。“讨论了整整一天,结果外来户还是留下来了。双方都满意土地调整方案。”

  李敬东认为,外来户是村组当时“请”来的,都为村组做了一定的贡献,现在没有理由将别人赶走。

  而且,我省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政策中也规定,种养大户、外来户的种养面积涉及到其他承包户的,如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政策,可维持不变,原承包户有异议的,应与原承包户协商解决。

  实际上,中央历来支持土地向种田大户合理流转集中。这也是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发展方向。因为土地的价值只能在规模经营中才能得到最大体现,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土地,只是农民的一种生存保障,并不能就此发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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